【信息时间:2021-02-23 08:10 阅读次数: 】
标的名称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西郊花苑别墅(1101号、1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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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S20208007 |
挂牌价格 |
48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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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号 |
[2020]232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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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08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03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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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
公告类别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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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 (以下简称我方) 拟转让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 标的 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本转让方 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 标的行为 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 标的 权属清晰,我方对该 标的 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 本次 转让 标的 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 提供 材料内容真实、完整、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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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哈尔滨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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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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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值 |
488.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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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48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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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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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动态报价须知、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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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从2020年08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09日 09时00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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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期 |
从2021年03月09日 09时00分开始。 |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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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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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西郊花苑1101号、1102号 |
建成年月 |
19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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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吴房字№0021174 |
目前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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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23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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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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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层数 |
2 |
所在层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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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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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西郊花苑1101号、1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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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
吴国用(2001)字第15151号、吴国用(2001)字第15152号 |
土地面积 |
2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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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住宅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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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处置市外房产的通知》(哈财资[2020]247号)、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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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哈尔滨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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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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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布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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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第1个延期公告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完成交易,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须进行第二次延期公告;第二次延期公告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完成交易,只征集到1个意向受让方时,可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完成资产交易,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时,则以不变更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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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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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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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交易方式 1、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2、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第1个延期公告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完成交易,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须进行第二次延期公告;第二次延期公告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完成交易,只征集到1个意向受让方时,可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完成资产交易。 增价幅度1.0万元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报名截止日16:3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受让方办理权属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交割。 (二)交易价款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 1、在《交易合同》中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2、在《交易合同》中没有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受让方签署同意转款意见的《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五、收费标准: (一)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5%收取服务费。 (二)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0.8%收取服务费。 六、交款方式:本次交易价款采用转账(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交纳,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存入指定账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名称一致 七、声明: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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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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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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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2021年03月08日 16时3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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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按要求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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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后次日起全额无息退还。 3、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作为转让方和交易机构的补偿,不足以补偿转让方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义务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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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诚信和资金支付能力。 2、 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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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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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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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杜女士 |
联系电话 |
87153333 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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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15245125628 |
附件:受让委托协议.doc 附件:受让申请书.doc 附件:受让方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信息披露公告.pdf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样本).doc 附件:交易须知.pdf